隨著共享經濟的蓬勃發展,共享汽車作為一種新型出行方式,在滿足市民多樣化出行需求的也暴露出車輛管理、安全保障、用戶信息保護等方面的諸多問題。為規范小微型客車租賃(含分時租賃,即“共享汽車”)經營活動,保障各方合法權益,上海市近日正式發布了《上海市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即日起施行。該細則對共享汽車平臺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需配備人臉識別和應急報警”等規定尤為引人關注。
一、明確經營資質,強化源頭管理
《細則》首先對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提出了資質要求。經營者需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車輛和人員。對于從事分時租賃(共享汽車)業務的,還應當具備線上服務能力,包括車輛調度、費用結算、信息查詢、服務評價等功能。經營者需向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將車輛信息、駕駛員信息等接入監管平臺,實現動態監控。此舉旨在從源頭上把控經營主體,避免“野蠻生長”。
二、人臉識別核驗,杜絕“冒名用車”
《細則》明確規定,分時租賃經營者應當對用戶進行身份核驗。用戶注冊時需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每次用車前,經營者必須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確認實際駕駛人與注冊用戶一致。這一要求在共享汽車領域尚屬首次明確。此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身份核驗機制,共享汽車被他人冒用、無證駕駛等情況時有發生,帶來安全隱患。人臉識別的引入,將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未取得駕照者或他人冒名使用車輛,從技術上堵住漏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強制配備應急報警,保障司乘安全
除了人臉識別,《細則》還要求分時租賃車輛必須配備應急報警裝置。該裝置應能在緊急情況下,讓車內人員一鍵報警,并將車輛位置、報警信息等實時傳輸至經營者監控平臺和公安部門。經營者需建立24小時應急救援機制,接到報警后及時響應。《細則》鼓勵經營者為車輛購買保險,包括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駕乘人員意外險等,以分散風險,保障事故發生后受害方能夠得到及時賠償。
四、規范押金收取與退還,保護消費者權益
共享汽車押金難退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都殑t》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經營者收取押金的,應當在與用戶簽訂的協議中明確押金退還方式和期限,且退還周期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鼓勵經營者采用信用免押方式,減少資金占用。經營者不得濫用用戶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戶個人信息,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用戶同意。這一系列規定,有助于構建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費環境。
五、加強車輛管理,確保車況良好
《細則》要求經營者建立車輛維護、保養、檢測制度,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分時租賃車輛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并保持車輛整潔、設備完好。經營者還需通過技術手段對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并處理車輛故障、電池不足等問題。對于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不得投入運營。
六、監管與處罰并重,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為確?!都殑t》落地見效,上海市交通、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對違反規定的經營者依法予以處罰。例如,未按規定進行身份核驗、未配備應急報警裝置的,將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業整頓。鼓勵行業協會制定自律規范,推動企業誠信經營。
上海此次發布的小微型客車租賃管理細則,針對共享汽車行業痛點,提出了可操作性強、針對性高的監管要求。人臉識別和應急報警的強制配備,體現了對公共安全和用戶權益的高度重視。隨著細則的實施,共享汽車行業將步入更加規范、有序的發展軌道,為市民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出行服務。